关于开展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口腔医学院

暨教通〔2024〕1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23年度立项一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2年度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23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结题验收项目:提交《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指导教师需签署意见)、《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附件5,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学生参与创业等)、《项目学术报告》(附件6,若已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可免除提交)。

中期检查项目:提交《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7,指导教师需签署意见)、《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

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大变更事项,须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年,且只能延期一次,经延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将按中止研究处理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47日(周日)上午12点前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及其指定邮箱。

(二)学院组织答辩、评审

结题验收项目: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参照答辩评分细则(附件9),给出具体答辩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延期,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中期检查项目: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延期,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三、学院提交材料

请学院(部)于418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进行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办公楼214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020-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材料如下:

(一)《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项目学术报告》

(三)《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四)《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

(五)《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

(六)《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附件10)(结题验收项目与中期检查项目分开汇总)

四、其他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监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答辩及书面评审。

(二)项目组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三)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依托项目发表的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标注:“国家级/广东省/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

(四)对于在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结题检查申请表模板

4.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

5.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

6.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7.中期检查申请表模板

8.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分细则参考标准

10.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

附件打包.rar

 

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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