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口腔医学专业
4.4 教学质量
4.4.1 课程建设
课程设置合理全面,符合培养要求,至少开设2 门针对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创新创业必修课或选修课。使用最新版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本科统编教材,专业外语教材以引进原版教材为基本教材。
【注释】
口腔医学专业主干学科包含: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核心课程包含: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预防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见习、生产见习,时间不少于1 周;临床医学实习,时间不少于12 周;口腔医学专业临床实习(毕业论文),时间不少于45 周;其他实践环节。
4.4.2 课堂教学质量
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课堂教学内容充实,讲授娴熟,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教学方法能有效地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探究性学习,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注意教学反馈,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加以改进。关注学科专业发展,教学内容涵盖最新科研成果。
4.4.3 学生质量
具有学生成绩评定体系及考试结果的反馈程序。注重对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具有良好的学风、考风。90% 的毕业生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达到基本要求。毕业生就业率及用人单位意见反馈良好。
4.5. 教学管理
4.5.1 行政管理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具有口腔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及在学校中的地位。具有健全完善的教学档案文件。具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教学督导及管理队伍构建合理,职责明确。
4.5.2 改革与发展
定期总结教学工作和检查发展规划,能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医疗的改革,定期制定教学未来发展规划。
4.6. 教学与科学研究
4.6.1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明确科学研究是学校的主要功能之一,设立相应管理体系,制定积极的科研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提供基本的科学研究条件,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供创新和批判性思维、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学术环境。
4.6.2 教师科研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承担相应的科研项目,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注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以及校级科研项目和教学项目。
4.6.3 学生科研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将科学研究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学生创造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与条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当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学生开设学术讲座、组织科研小组等有利于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活动。
文/谢思明
编辑/王帅
初审/王雨
复审/王海兰
终审/昌伟 黄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