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四)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口腔医学院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口腔医学专业


4、口腔医学本科教育办学标准


4.1 办学宗旨与目标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必须明确办学宗旨和目标,定位科学合理,办学理念明确。做到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教育目标合适,并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相关信息全院师生知晓,并贯彻始终。


4.2 教学队伍


4.2.1  师资建设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所聘任教师应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同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具有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在传统教师培养的基础上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的重要内容。满足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6-1:8 ;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


4.2.2 师资结构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教师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 。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教师总数比例为3:5:2(民族地区比例可适当下调)。


4.3 基础条件


4.3.1 基础设施

有足够数量的基础设施(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图书馆、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公寓等)供师生教学活动使用,并对基础设施定期进行更新及添加。建设有教学网站,学生共享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内容。


4.3.2 实验室建设

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作为学生创新实践教育平台。设置口腔临床实验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300㎡ ,(仿真教学头模数与年级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涵盖各口腔医学专业核心课程。各实验室有相应的准备室、标本模型陈列室等。具有先进的现代化科学仪器及虚拟仿真教学设备装备实验室,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 以上,课程安排合理全面。有含SCI 源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标本、模型、视听教材。


4.3.3 实习基地

有足够的口腔临床教学基地,满足教学所需。具有稳定的口腔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与建设体系,充分发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口腔临床教学基地至少获得省级认证,生均椅位数不少于0.5 台,教学医院(直属、非直属医院)的牙椅数应超过年总实习牙椅数的50% 。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 以上,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实习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

文/谢思明

编辑/王帅

初审/王雨

复审/王海兰

终审/昌伟 黄跃